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广泛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切实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统一安排,12月13日至12月23日,市住建局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方面进行了抽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中心城区在建项目12个、检测机构4家、预拌混凝土实验室4家及县(市、区)在建项目6个、检测机构2家、预拌混凝土实验室2家。重点检查了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安全生产以及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执法建议书3份。
检查发现,大部分责任主体能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守疫情防控和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两条底线,深入开展质量常见问题和危大工程专项治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其中鑫港国际商贸城2#楼监理日志清晰详实,能较好反映施工情况;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荆门市传染病医院(一期)平疫结合1#住院楼项目部管理记录齐全,巡查整改情况图文资料完整、详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实体质量控制不严。一是主体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值。如龙山中央商务7号地块2号楼、中房·铭庭世家、中恒·星月湾、碧波春城三期项目。二是存在剪力墙漏浆、错台、混凝土浮浆未凿除等质量通病。三是后浇带独立支撑设置不规范。四是钢筋制作、绑扎、验收不规范。如钟祥市东投·华章·金铭府项目框架梁锚固、剪力墙水平筋间距不符合要求。五是强弱电箱上方未设置预制过梁。六是窗台压顶设置不规范。
2.质量行为不规范
(1)建设单位: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不力。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其他检验检测。如泓盈·溪悦湾、漳河新区飞行社区·楚源里项目管桩检测不符合要求。
(2)施工单位:一是《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进不力,样板引路制度实施流于形式。二是混凝土施工标准执行不到位。同条件试块留置不符合要求,混凝土试块综合评定及不合格试块处理不及时,混凝土配合比未按期调整。如罗汉山隧道混凝土配合比延用2018年配合比,没有按规范要求在超过3个月、夏季、冬季进行适时配合比调整。三是钢筋连接接头送检不符合要求。四是地基基础验收不及时。
(3)监理单位:防水材料未按检测规范要求进行见证。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格。一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楼层、楼梯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电梯井防护门未设置,烟道口无防护。如印象未来城B地块、中恒·星月湾项目。二是脚手架及悬挑物料钢平台搭设不规范。首层脚手板未铺设、平网缺失、作业层无防护、连墙件设置偏少,外架未超出作业层1.2米,悬挑物料钢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锚固端设置不规范。如碧波春城三期项目。三是模板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项目扫地杆及顶部中部纵横向水平杆缺失、立杆弯曲、可调支托超出过长,钢管、扣件未按批量送检。如沙洋县澜珺·茗珺苑17#楼。四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不严格。附墙整机未验收未检测、标准节未使用原厂件。如漳河新区飞行社区·楚源里项目。
2.疫情防控和扬尘治理方面。一是人员进出场未测温登记、无消杀台账。二是场地积尘、luo*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清理、道路破损、材料未分类堆放、土方开挖未湿法作业。如城控秀江南B地块(二期)项目。三是楼层未设置消防设施。
(三)工程检测及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方面
检测机构方面:主要存在组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人员配备不合要求、履责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畅,原始记录信息不全问题。如武汉长信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认定证书已被总公司收回,企业法人主体存疑,权责不清。
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方面:存在机构权责不明,人员履职不到位,质保体系不健全,仪器设备检验参数不全,原材料未按各自体系文件进行质量控制,配合比设计溯源不通畅问题。
(四)市场行为方面
建设单位:存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要求总承包单位垫资施工行为。
施工单位:一是存在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如沙洋县澜珺·茗珺苑17#楼、漳河新区飞行社区·楚源里项目;二是存在不能提供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如钟祥市东投·华章·金铭府、东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项目;三是存在超资质承揽工程行为;四是存在材料采购、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五是存在项目经理、备案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如东宝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项目;六是存在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未报审,或报审不及时、不规范;七是存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信息未录入实名制平台,实名制考勤执行情况较差。
监理单位:存在总监及监理人员未有效到岗履职;存在对项目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行为;存在监理资料不规范、不真实。
三、处理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市建管处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相关企业要对照标准和隐患清单立即整改,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巩固此次专项检查的成果。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三级管理严重缺位的企业,一律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及时报市住建局予以全市通报,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
(三)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各地要继续提升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的应用,在见证取样信息化管理基础上,开展预拌混凝土信息化质量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提升工作效率。加大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对全市范围内执业的检测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执业的企业。
附件:2021年下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主要问题清单.xls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