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流程
一、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质[2014]153号)
5、《荆门市施工图审查“豁免”工作实施方案》(荆建[2022]7号)
二、办理对象
中心城区内所负责区域限额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审批条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达到施工图审查“豁免”要求的除外);
2、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完成招投标;
3、无需招投标的工程已确定施工单位;
4、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监理。
四、申报资料
(一)质量监督登记
1、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一式六份);
2、施工及监理中标通知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施工及监理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5、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收原件);
7、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二)安全监督登记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2、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一份);
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申报表(需提供表内所有资料)(一式一份);
4、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一式一份);
5、建设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一式一份);
6、扬尘治理方案(一份收原件)。
五、承诺时限:符合要求2个工作日内
六、办理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26号
七、责任站办:装饰办(联系电话:232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