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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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督工作程序

2023/2/28 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5、《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6、《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108号公告)

7、《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

二、监督对象及范围

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建设工程监管职责的通知》,在本市中心城区由市级建管部门监管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中单独发包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

三、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审核、变更

2、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扬尘治理工作

3、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4、承发包及合同履约

5、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6、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

四、监督工作基本程序

(一)受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申报承接项目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巡查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有无提前开工行为,以及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场平、临建,需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严控施工时间;

(三)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制定每周巡查计划,进行市场行为监督告知;

(四)检查工程参建单位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检查工程承发包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实名制考勤设备需有效在线,数据信息能够及时上传,建设、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须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同步至湖北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关键岗位履职不到位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议进行监督;对深基坑工程单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六)整理工程项目市场行为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五、办理地址: 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126号)

、责任站办:市场站(联系电话:26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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