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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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2/6/14 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各县(市、 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 监理企业:

      为巩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果,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切实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516日至527日,市住建局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方面进行了抽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中心城区10个在建项目(其中房建工程8个、市政工程2个)、 县(市、 区)6个在建项目、5家商混企业及12家检测机构(其中:中心城区9家,县市区3家),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建筑市场行为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执法建议书4份,对4家资质已到期延期审查未通过检测机构,停止在荆开展检测业务。

    从检查情况看,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和 “一证两书 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混凝土样品质量管理,有效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扬尘治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如:荆门碧桂园星湖湾项目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情况良好,将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质量信息通过电子屏幕在营销中心播放公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现场实体混凝土强度经抽测情况良好,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与留置方案相符,并按规范要求留置在对应楼层相应结构构件处,使用钢筋笼对试件进行了保护。

      二、 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及规范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

      一是现浇结构存在外观质量通病及尺寸偏差。部分现浇结构构件存在蜂窝麻面、错台、孔洞、露筋等常见外观质量缺陷,现浇楼板局部尺寸存在偏差。如荆门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项目局部现浇楼板厚度偏差较大。

      二是钢筋制作、绑扎、验收不规范。存在直螺纹端头未打磨,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的现象。

      三是砼强度不满足要求。结构构件经抽测回弹未达到设计强度。如荆门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项目四层6/C轴框架柱、荆门碧桂园星湖湾二期22#楼七层5/A-C轴剪力墙、湖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基地迁建综合楼二层A/17轴框架柱经回弹法抽测,砼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梁柱混凝土设计等级相差两个标号及以上的部位未采取有效分隔,存在混浇现象;水下灌注混凝土强度未按规范规定提高等级配置。 如京山碧桂园云顶项目8#楼桩基础采用C40水下混凝土,设计图纸采用C45砼,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5. 6. 16条规定。

      四是后浇带独立支撑设置不规范。如沙洋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实训楼、北实训楼项目后浇带独立支撑未设置在构件有效部位。

      2.各方责任主体质量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工程资料存在瑕疵。

      建设单位: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不力;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其他检验检测。如中荆学苑EPC总承包工程6#楼项目沉降观测方案与实际不符,沉降观测记录不规范。

      施工单位: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推进落实以及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流于形式;砼进场台账记录不清晰,赴进场验收记录缺失;钢筋连接接头送检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施工记录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同条件试块留置不符合要求。如创鸿·书山美院(南区) 5#楼项目未将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在对应楼层的结构构件处。

      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实施监理工作,监理资料填写信息不完整、记录不真实。监理台账不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对项目的安全检查,无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记录;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查处项目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旁站及验收职责。如创鸿.书山美院(南区)项目。

安全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格。一是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方面。部分项目临边未设置防护栏,预留洞口防护缺失,电梯井、采光井未按规范要求铺设脚手板,使用自制钢筋爬梯。 如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校区实训楼项目。二是脚手架及悬挑物料钢平台方面。悬挑层脚手板铺设不严,脚手架内侧平网缺失,内立杆距建筑结构间距过大无防护、作业层防护不严,外架未超出作业层1.5米;悬挑钢平台脚手板未满铺,且有设置在搅拌机、施工电梯防护棚上方现象。如荆门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项目,湖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项目。三是模板支撑方面。支撑体系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缺失。四是施工用电方面。未严格落实“三箱五线制”,总配电箱一个开关控制多个分配箱现象突出。五是起重机械设备方面。基础未采取防护措施,最后一道附墙安装完毕后未验收、未检测。如中荆学苑EPC总承包工程6#楼项目。

      2.文明施工有所松懈。一是部分项目存在出入口道路坑洼积水现象。二是场内存在场地积尘、道路积泥、裸土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材料未分类堆放、围挡破损情况突出。三是厨房卫生较差,存在未采取防蚊蝇、防鼠措施情况。

      3.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人员进出场未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无消杀台账。 如千晟名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

      (三)工程检测及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方面

      检测机构:部分检测机构存在资质已到期,延期审查未通过问题。如湖北建研科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湖北倍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钟祥市广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沙洋县宏达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机构管理存在漏洞,送检试件异常时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环境温湿度有要求的试验场所未有效管控;档案管理不尽完善;专业人员配置存在不足,部分检测机构缺乏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个别检测机构分包制度落实不力,体系文件运行不能持续改进,运行情况不佳。如湖北精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沙洋分公司多方面问题突出。

      预拌混凝土实验室:体系文件运行不规范,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走过场,未发挥企业内部监督管理职责;试块留置溯源性差,各实验室留置的试块无法准确反映出生产及使用情况;配合比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实验室试配过程中坍落度经时损失、扩展度等参数记录缺失或记录不全;人员管理不到位;原材料进场检测检验批无法溯源。

      (四)市场行为方面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后,存在未及时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施工许可证信息,以及一体化平台信息变更行为;存在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平台行为;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如月亮湖北路(高店立交桥一白庙路)改造项目EPC项目。

施工单位:存在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人员不一致现象,如湖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存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行为,资料签署存在代签现象。如中荆学苑 EPC总承包工程6#楼项目、HBF16gWh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存在材料租赁、专业分包合同提供不齐全,签订不规范现象;存在分包资质未及时报审或报审资料、程序不规范现象;存在材料采购、专业分包单位的付款凭证未提供或收集提供不齐全现象。如创鸿·书山美院(南区)5#楼项目。

      监理单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与备案人员不一致现象。 如荆门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备案的管理人员未认真到岗履责行为;存在对项目专业承包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不严现象。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参建各方制定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建设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成果。

      (二)严格监督执法。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处理情况及时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对下达停工及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对相关参建单位及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市建管处要督促项目及时报送整改资料。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各地、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复查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三)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的应用,在见证取样信息化管理基础上,开展预拌混凝土信息化质量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提升工作效率。

 

      附件:2022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13

序号项目名称
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问题处理意见
1中荆学苑EPC总承包工程6#楼

建设单位:荆门市中荆置业有限公

施工单位: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金龙建设监理有限 责任公司

1.同条件养护试件未留置在对应楼层结构构件处;

2. 沉降观测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 且方案未经监理审核;

3.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未到岗;

4.裸土未覆盖、 楼层悬挑层建筑垃圾未清理。
限期整改
2创鸿.书山美院(南区)5#

建设单位:湖北创鸿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荆门臻镪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同条件养护试件未留置在对应楼层结构构件处;

2.钢筋原材进场未及时取样送检;

3.对防水、消防、 模板脚手架等专业分包,对钢筋、 模板等材料采购的付款凭证未提供;

4.道路积泥、 建筑垃圾未清理、 材料未分类堆放整齐;

5.5层作业层楼梯临边防护栏杆缺失,悬挑钢脚

手板铺设不平, 作业层临边防护栏杆应设置不 少于两道且使用安全网封闭。
限期整改
3荆门三国文化创意产业园(人才公寓)

建设单位:荆门畅游三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荆门俊丰绿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荆门市晨哈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四层柱赴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2.现浇板板厚偏差过大;

3.大面积裸土未覆盖;

4.人才公寓架内立杆距建筑结构间距过大无防护, 立杆缺失, 架体未超出作业层 1. 5 米;

5.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于中标人员不一致。
限期整改
4月亮湖北路(高店立交桥一白庙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荆门市天宇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荆门市晨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限期整改
5湖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

建设单位:湖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城建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荆门市晨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后浇带支撑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

2. 一层地坪明显下陷, 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现场架子工特种作业证件与实际搭设人员不 一致;

4.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后)甲方未盖公章, 未见高支模验收资料;

5.外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6.派驻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到岗,现场的管理人员与中标人员不一致。
执法建议书
6沙洋县职业技术 教育中心新校区主实训楼、 北实训楼项目

建设单位: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施工单位:中国一 冶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经抽测, A/17轴主混凝土构件强度为23. 4mPa,与设计强度要求不符;

2.高支模专项方案监理单位未盖公章, 总监未加盖执业印章, 钢管、 扣件未见检测报告;

3. 外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4.楼层无临边防护, 洞口防护不规范;

5.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质检员未到岗。
执法建议书
7碧桂园云顶项目 78#、 1518#建设单位:京山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诚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华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基础分部工程未验收;

2.桩基础采用C40水下混凝土,设计图纸采用 C45砼,未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5.6. 16条执行。
执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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